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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 位置: >> 政务公开 >> 事故通报 >> 正文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丹县“6﹒23”顶板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河安委办〔2017〕36号))发布日期2017-7-14 17:09:00
南丹县安委会:
2017年6月23日,南丹县广西高峰矿业公司锡矿发生一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矿于2017年5月19日刚发生了一起死亡1人的顶板事故;在不到40天的时间里面又发生了同类事故,性质非常严重。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河安委〔2016〕18号)的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你县“6•23”顶板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县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在规定时限内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同时提出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须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批复结案。你县要在结案后10日内将事故挂牌督办情况和事故查处结案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在结案后3个月内将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韦甲夫;联系方式:2110816;邮箱:hcajks@163.com。
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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